余姚收账公司阐述小李与小王签订了调解协议,且小李在现场即交付了欠款的一半,并承诺余款会在两个月后全部付清
“幸好冻结了他的银行账户,要不根本找不到他本人,这借出去的钱差点就丢了。”原告小王说。
【案情回顾】
原告小王与被告小李本是朋友关系。五年前,小李因做生意投资钱不够,便向小王借了7万块钱应急,并承诺一年内还清。但在期限届满后,小李以各种理由搪塞,不履行还款义务,甚至玩起了失踪,小王无奈向法院起诉。
【以保促调 三日结案】
法官收到案件后,发现被告小李的电话打不通,具体居住地址不详,便向小王发送了《申请财产保全提示书》。
立案后第二天,小王向法庭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书,法官当日即做出保全裁定并移交执行部门,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小李名下的网络账户进行了冻结。
立案后第三天上午,法官接到了小李的电话,他向法官反映自己的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,给其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,主动联系法官希望可以快速处理该案。
随后,双方当事人来到法庭,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,小李与小王签订了调解协议,且小李在现场即交付了欠款的一半,并承诺余款会在两个月后全部付清。
善用保全措施,不仅可以为后续执行到位提供保险,也是防止当事人消极应诉的“利器”。洪凝法庭在上述案件的办理中,通过以保促调的方式实现了纠纷的快速化解,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三天时间。该庭将继续积极推动诉前保全工作,充分发挥“以保促调”“以保促执”的优势,以最短时间、最快流程、最低成本实质化解矛盾纠纷。
来自:五莲人民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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